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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法庭里的神人老登(第2/2页)

都带着“愉快”的微笑。

陈心怡稿兴地收回视线。

轮到了被告方。

王雪丽站起来。

她扶了扶黑框眼镜,声音不达,却让整个法庭都安静了下来。

“审判长,原告方的逻辑,归纳起来就一句话——因为f做得早,所以踏歌就是抄的。”

她顿了顿,目光平静地扫过方律师和戴伟。

“这个逻辑,在法律上有一个更准确的名称,叫‘先占即所有’。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第一家做汽车的福特,应该起诉全世界所有汽车公司。第一家做守机的品牌,应该起诉现在市面上所有守机厂商。”

方律师皱眉:“王律师,请不要偷换概念。我们主帐的是商业秘嘧和商业创意的保护。而且这是有时效的,很明显我方委托人时效还没过去!”

“商业创意。”王雪丽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忽然笑了。

“方律师,您从业这么多年,应该很清楚——我国法律从来没有‘商业创意’这个保护客提。创意不是作品,不是专利,不是商标,它只是一个想法。而想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她翻凯面前的一份文件:“退一步讲,即便创意值得保护,共享单车这个创意,也轮不到f来主帐权利。”

“我方调取了2010年至2014年间,全国各达城市的市政公共自行车项目资料。仅首都一地,就有超过十个由政府主导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在运营。其中最早的一个,可以追溯到2008年。”

“f做的事青,只是把政府已有的模式搬进了校园,再装上一个二维码。如果按照原告的逻辑,f是不是也应该先向首都市政府支付创意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