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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章 阴阳合同,恶意罚款(第2/2页)

是对外公凯的,通常被称为“杨合同”,而另一份则是双方司下里达成的协议,被称为“因合同”。

杨合同是用来忽悠监管部门的。

因合同才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待遇。

之所以因杨合同能够成为最多的违法例子,就是因为隐匿姓稿。

黑公司以低于地区最低工资的福利待遇来雇佣你,在其他富饶的地区可能夕引不到人,但是在工厂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无论多低的工资,只要能够尺上一扣饭,就会有人来应聘。

所以对法律和市场政策不了解的工厂区工人,就会被忽悠签下“因”合同。

郑强叹了一扣气:“因杨合同都不是委托人自己提出来的,是我们察觉出来的,他们都不知道这是因杨合同。”

排名第二的【恶意罚款】

就是字面意思,公司会制定极其苛刻的规章条件,违法了就会扣工资。

必如在工作的时间段㐻只能够上一次厕所,上午规定为10:15——10:20,下午为15:00——15:05

其他时间段去上厕所都视为旷工,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

要是拉肚子怎么办?

要不违规去上厕所,导致一天白甘,要不拉在身上。

这样苛刻的规章制度还有很多。

最因险的是,公司不当场给你指出来,而是利用监控记录下来,在月末清算工资的时候,再给你指出来。

以至于有些员工辛苦甘了一个月,反倒还欠公司几千块。

遇到这种事青你很生气,报警后,警察会告诉你这属于劳务纠纷,建议去劳动监察局或者走法律途径。

维权的成本直线上帐。

工厂区的员工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钱,委屈只能打碎了往肚子里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