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七年
一匹骏马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马背上坐着一道格外明媚的身影。宝珠身着橘红色骑装,策马奔腾时将天边都映衬得明艳起来,宛若朝霞一般。
马儿渐渐停下,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四处寻视着自己的猎物。
不远处,一道雪白的身影从草原上飞快掠过。宝珠眯起眼睛,抬手搭箭,一箭射出。
箭羽破空而出,直直穿过猎物的左眼,然后从右眼贯出。
见她射中,一旁的侍卫立刻翻身下马,他将兔子拾起,赞叹道:“格格的骑射越发精湛了。”
宝珠抬眸笑笑,心情颇好地将弓箭收起。
身旁的侍女乌兰将兔子接过来,笑道:“格格,这个兔子生得可真好看,竟然一丝杂毛也无,等到了冬天,奴婢用这兔毛给您做个围脖可好。”
到时候也好彰显她家格格精进的骑射功夫,等到了来年,她家格格就能选一个草原最英勇的巴图鲁做额驸了。
宝珠摆了摆手,“随你。”
她牵起缰绳,正准备深入草原寻找旁的猎物,远处却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宝珠停下手上的动作,抬眼望去,草原上地广人稀,一般不会有外人误入,再加上这片土地本就是她们阿霸垓部的领地。
找过来的大概率是她阿玛的人,如果不是,那来人显然是有点问题。
一旁的侍卫眼尖,很快就认出了马背上的旗帜,他拱手道:“格格,是郡王爷旗下的马,想来是来找格格的。”
宝珠点了点头,勒马等在了原地,她这个时辰一般都在草原上骑马打猎,阿玛一直都是知道的。
今日却专程派人过来找她,难道有什么急事?
“吁。”
骑马赶来的侍卫见到宝珠的身影,立刻松了一口气,他连忙将马停下,下马行礼道:“格格,王爷有事,请格格回营地一叙。”
宝珠点了点头,“嗯,带路吧。”
“是。”
几人策马奔腾,很快就来到了一片巨大蒙古包前,一旁的侍卫早在进去营地时就将马停了下来。
只有宝珠将马停在到了帐前,她翻身下马,随手将马鞭扔给了身后的侍卫,径直走进了她阿玛的蒙古包。
蒙古包旁的侍卫接连对她行礼,守门的侍卫互相对视一眼,不禁感慨起了王爷对格格的宠爱。
能将马直接骑到王爷帐前的,除了他们家大格格之外也没别人了。
宝珠不知侍卫的心思,担心阿玛派人去草原上找她是有什么急事,正脚步不停地走进这个满是异域特色的帐篷。
当然,异域风情的想法是宝珠刚穿过来时候的想法,至于现在的她,早就看习惯了这些装饰,甚至开始觉得家里就该是这样的才对。
宝珠是穿越过来的,上辈子,她因为连续加班猝死后,再睁眼后就成为了博尔济吉特氏乌尔锦噶喇普郡王和福晋之间刚出生的大格格。
只是不知道她是在投胎的时候忘了喝孟婆汤,还是在前世在去雍和宫许下了要大富大贵的愿望,才导致了她穿到了大清。
总之,她穿越过来了。
有了尊贵的出身之后,宝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忘本,不是,是放飞自我!
什么工作、体统的,没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她要骑马!她要自由!她要好好地活着!
好在,老天爷待她不薄,她虽然穿到了大清,但好在没有穿成清宫里的格格,而是成为了蒙古王爷家里的格格。
比起悲催的清朝公主,她这个身份可谓是好到家了,不仅身份高贵,而且束缚还少,每日睁开眼就是大草原,纯天然无污染的大草原!
什么?你说京城繁华?
拜托,她上辈子都在大厂工作到猝死了,什么繁华世界没见过,这辈子她只想躺在草原上,好好拥抱自由的气息,看看羊,喂喂马,打打兔子,做一个快乐的野人!
既然上天给了她一个尊贵的身份,那她一定要好好享受才算是对得起自己。
所以自从出生后,她就有意识地培养她和阿玛额娘之间的感情,毕竟他们一个是蒙古郡王,一个是郡王福晋,两人之间大概率不会只有她一个孩子。
既然如此,那她就一定要成为他们中最疼爱的孩子,只有这样,她才能活得更好,更自在。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先天优势和后天努力的加成下,她也算是脚踩两个弟弟成功上位了。
连婚事阿玛额娘都同意让她自己决定,而不是嫁给别的部族台吉做福晋,成为部族间彼此友好的桥梁。
换句话说,她在这片草原上拥有了绝对的自由,还可以由着自己心意地在草原上选她喜欢的男人。
不说在整个蒙古,至少在她们阿霸垓部,她们一家就像土皇帝一样的存在。就是她在婚后养几个面首,额驸大概率也不敢吱声。
一想到自己将来过得是什么样的好日子,宝珠的眼里就泛起了笑意。
进了阿玛的蒙古包,宝珠很快就找到了站在书案后的阿玛,她大步上前,道:“阿玛,你找我。”
乌尔锦郡王看着眼前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的女儿,眼里闪过不舍,宝珠是他和福晋的第一个孩子,从小就是在他膝上